蒋干的信用——快评“真功夫”案(1)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2-27


 

蒋干的信用——快评“真功夫”案(1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 杨俊峰

 

日前,喧嚣久已的“真功夫”案又出奇闻,某袁姓律师自称深入敌营虎穴,探得机要,而后转身一变作了伟人,他挥一挥手,说是“拒绝一百万诱惑 ,正义在蔡家。”狗血的是,被称为“非正义”的一方立即予以反驳“真功夫不认识哪里有一个袁裕来律师,真功夫公司也从未与袁姓律师有过任何联系或委托任何人与其联系。望‘袁裕来先生能及时澄清以下问题:何时、何地与我公司何人洽谈过?”

看到这里,不免想起《三国演义》谋臣蒋干的结局,初见时也是老同学啊,一把鼻涕一把泪啊,自信赢得周郎的信任,夤夜盗书返曹营,坑杀两员大将,引为历史笑谈。

三国毕竟太远,权术毕竟不能替代法律的评价,从双方交锋的内容,我们可以容纳下所有的假设:即,一、假设袁姓律师所述属实,“真功夫”潘家的确接触过他,披露秘辛,并开价一百万要求代理。随之问题也来了——律师在磋商当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否则,袁姓律师不可能大义凛然的指责一方是与“正义”相抗的势力)有没有保密的义务?能不能向外披露,并将有意向的委托人指斥为“非正义”?这几乎是常识,既是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又是构成合同法所定义的缔约过错中的恶意磋商,二、假设100万的委托要约,纯属子虚乌有,虚构事实,并以此为由恶意的攻击一方为“非正义”,当然的构成民事上的侵权。

除此以上,还有两点不明,什么是“100万元购买的除了法律服务,还有法律人的尊严,咱不能卖”?购买行为系市场经济的常态,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怎么就能与“尊严”,还是法律人的尊严勾连?

其次,什么是“死磕律师们坚守法律底线行为,必须坚决维护,不能分裂”。什么是“死磕律师”?不见《辞海》、不见法律百科全书、也不见任何成文法,如果一定要说有,我想以下这个定义不会引起太大争议:具有独立人格,秉持内心的价值判断,听从法律的召唤,而不是防止分裂,拉山头的流氓团伙。这一点,袁姓律师也不该反对吧?

尘归尘、土归土,“真功夫”案只是一桩法律上的疑难,倘以律师身份的出场,服从职业道德与契约精神就是起码的要求,权术式的炒作、蒋干式的出卖,只会令人讪笑,除了那一地的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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