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4-26
本站律师王思鲁所办案件的报道:
男子为报复勒死远亲嫂子母子纵火焚尸 信息时报报道
http://www.sina.com.cn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李朝涛) 火灭了,已烧成黑碳般的吉普车中有两具尸体,一大一小,经鉴定是对母子。是谁如此惨无人道欲焚尸灭迹?经查,杀人者竟是死者的远亲田男。田男与姐姐从河南来投靠远亲哥哥,在佛山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因与哥哥打架而被开除。为复仇,他决定抢劫嫂子,由姐姐提供行踪。去年8月底,他逮到机会,但所做的不仅仅是抢劫,而是抢劫之后残忍的将嫂嫂母子勒死车中,又烧车焚尸。昨天上午,这对姐弟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
被开除后引燃复仇之火
30岁的田女和27岁的田男是姐弟俩,河南新野县人,由于田女丈夫的哥哥张某是佛山南海区某公司一名负责人,姐弟俩得以到公司工作,田男任司机,田女则在公司打杂。
去年的一天,田男在公司因为工作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田女过来劝架,这时,张某的妻子王××碰巧推门而入,看到田女正抓着自己的丈夫,王××认为是田女姐弟俩合伙打张某,于是将此事告诉了老板,随后,田男被开除出公司,正是此事引燃了田男心中的复仇之火。
据田男交代,2005年8月初,田男给姐姐发来一条短信,称要抢劫张某,一解心头之恨,希望田女提供张某的出行线索,但田女并不赞同,认为太危险,劝弟弟不要冲动。但田男又发短信称,不用他动手,他有帮手,所以不会有风险,一段时间的短信交流后,田女答应了弟弟。后来,田男发现,张某经常在外地出差,不好下手,于是和姐姐商量决定将目标放在嫂子王××身上。
,机会终于让他们逮到了……
借口搭车害死俩母子
晚上6点多,田男收到姐姐短信得知王××出门要路过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公园附近,车上还有她年幼的儿子小林(化名),在回了一条“连儿子一起搞”之后,他在该处守候。见车开过来,他立即冲出来将车拦下,请求搭一下顺风车,王××当时已忘掉发生过的不快,欣然答应下来。
当车行至偏僻道路上时,田男先是找借口将小林从前座抱到后座,然后凶相毕露紧紧勒住小林,威胁王××把钱、银行卡及密码交出,王××担心儿子有危险,立即拿出2000元和3张银行卡。随后,田男将母子俩的双手分别捆绑起来,自己驾车继续行驶。
就在王××安慰儿子不要怕的同时,漫无目的开着车的田男开始慌乱,“如果放了他们,他们去报警怎么办?”田男想到了将母子俩杀死一了百了。,田男趁着夜色,先对王××实施勒颈,小林救母心切,竟然将手挣脱出来,拍打田男,但终究身小力弱,最终同母亲一起被田男害死车上。
载尸买工具烧车灭迹
如何能够不留一点任何蛛丝马迹?田男想到了焚尸灭迹。于是,他一路上先后买了毛巾被、汽油等工具,多时,田男将车驶抵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飞碟娱乐城门前,并将汽油浇到毛巾被包住的母子俩遗体上和车内外,随后用打火机点燃,身后留下了熊熊大火。之后,田男用银行卡提取了现金人民币100元,并将王××的项链扔掉。
姐供线索同坐被告席
案发后,田男逃回河南老家,先被捕的田女承认曾发短信给田男,同时给警方提供了田男女友的线索,2005年9月,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将田男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二人已经共同构成抢劫罪,而田男因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其行为又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加之田男曾因盗窃被判刑,是累犯应该从重处罚,而田女则因有自首和立功的行为,可从轻减轻处罚。王××的父母和丈夫昨天也来到法庭,分别提起民事索赔,共计近120万元。
弟弟替姐姐开脱称短信没帮上忙
在庭上,姐弟二人的态度截然相反。田男否认是自己动手,而是将罪责推到所谓的“同案人”身上,称自己只是参与了分赃,对于检方提交的其曾指证过的现场照片,他则很不屑的念叨,“不用看不用看”。他同时又坚持为姐姐开脱,称姐姐的短信没有帮到他,他上到死者的车后才收到短信,而且自己也完全可以知道死者的日常行踪。
而田女则不断的对死者表示忏悔,承认做了错事,但她表示自己不知道弟弟去杀了人,只以为是抢劫。对此,辩护律师试图为她做无罪辩护,律师认为,首先田女没有与弟弟密谋犯罪,同时,她的短信与田男最后抢劫杀人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其不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