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4-25
本站律师王思鲁接受媒体采访:
住户被盗,物业公司该负何责?
6户居民家同时被盗
住户:收了管理费就应负责
盗窃案发生后,4户被盗居民曾数次找到物业公司经理提出两点要求:一,物业公司应该加强保卫工作的力度,确保小区内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二,物业公司赔偿住户所受的一半损失(共约5000元)。
住户们称,该小区到现在还是出入自由,大门保安只是对明显像民工模样的人进行查问,大部分外来人员畅通无阻。在这种情况下,小偷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小区。因此,物业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业主们还认为,既然他们每月都要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这当中就含有保证他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费用,因此物业公司必须作出赔偿。
物业公司:愿免半年管理费
而负责东圃广场物业管理的广州天银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们提出的要求太高,难以接受。公司一位姓凌的主任认为,小区内发生盗窃案并不能说明保安工作没做好,而是由于偷盗者的手段太高明,令保安工作防不胜防。作为补偿,物业公司愿意免去被盗业主半年到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每户一年的管理费大约为600元)。
凌主任认为,被盗业主提出的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要作出赔偿的要求,是没有道理的。他说,目前物业公司每平方米每月才收取0.8元的物业管理费,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用于保安工作。物业公司收了钱,肯定会尽最大努力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但是业主不能因为财产被盗就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并且目前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小区住宅被盗,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此事也没有先例可以依照,因此很难处理。现在公司只有等待公安机关破案的结果,再根据结果与业主协商,希望到时可以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律师说法
若保安失职物业公司要负责
王思鲁(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看上去复杂,但只要搞清楚两方面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一是偷窃事件发生后,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能证明其属下的保安在事件中是尽职尽责的,失窃事件发生完全是意外,超出了保安的职责范围。这样,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此事件中不负责任。反之,则要负全部责任,包括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二是业主方面,业主在失窃事件中,也要证明自己是在正常情况下被偷窃的,比如,房门是关好的,家中钥匙也没有丢失等。这样,业主在失窃事件中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