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粤港信息日报 日期 : 2011-04-25
本站律师王思鲁所办案件的报道:
陈锦洪告赢佛山经委 1.6亿索赔被驳回 粤港信息日报报道
记者 张伟湘
号称“中国行政第一案”的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赔偿案昨天获得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历经8年,原佛山兴业集团总经理陈锦洪终于胜诉。
法院判决,维持佛山中级法院撤消佛山市经委先后于1994年和1996年发出的免除陈锦洪佛山市兴业集团正、副总经理、任命经委干部取而代之的两个任免文件。同时驳回陈锦洪就此索赔1.6亿元的请求。
陈不服判拟申诉
针对该案出现行政诉讼胜诉,但行政赔偿不予受理的现象,陈锦洪昨天已通过律师表示不服判决,将向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申诉或抗诉。陈锦洪的律师认为,政府部门越权作出行政行为给陈造成经济损失,陈却无法获得赔偿,这种情形并不合理,也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