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1-17
柯某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
主办:王思鲁律师、黄春秀律师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黄春秀,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柯某径申请取保候审
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柯某径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已于2012年 月 日由贵法院一审受理,该案于2012年5月15日第一次开庭,现仍未作出一审判决。由于被告人柯某径自2011年7月21日刑事扣留至今,已接近一年,加之一审已超过普通审限,而由于本案指控被告人柯某径犯罪的证据仅仅是言词证据,并且与录像不相符,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罪行轻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家属对于柯某径长时间被羁押意见过大,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特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为被告人柯某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保证金2000元,请予批准。
申请人:
日期:2012年7月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