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的由来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6-01-14


何谓“金牙大状”? 第一次看到这个词,也许你会联想起古装戏里一身铜臭气的清末师爷形象:嘴里叼住一杆大烟枪,拿着一纸诉状在衙门里口若悬河,黑白不分。殊不知,“金牙大状”是海内外粤语区对律师的至高尊称。

顾名思义,“金牙”是指“牙齿能当金使”,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大状”则是指深谙律法之道,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种要案的律师。只有那些能在庭上凭三寸不烂之舌力挽狂澜、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的金牌律师才能获得“金牙大状”的美誉,而绝非那些强词夺理、颠倒是非的市井讼棍所能企及。大家似乎可以联系那个“铁齿铜牙”的纪晓岚来理解“金牙大状”。伶牙俐齿,一生正气的读书人形象,才是“金牙大状”的本来面目。

“牙齿当金使”的“金牙大状”是海内外粤语区对律师的至高尊称。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基于以王思鲁律师为首的律师团队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广州日报》对王思鲁律师作了《金牙大状死刑变无罪》等专题报道,稍后《律师与法制》作了题为《跨世纪的金牙大状-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于是我们突发灵感,建立“金牙大状律师网”,将“金牙大状”作为我们执业的目标,不断激励自己,做到最好。

进入21世纪后,“金牙大状”被其他律师注册为商标,并在广州中院旁边做了“金牙大状”的广告。顺德等地的一些律师也以“金牙大状”命名建网站,大家或许以“金牙大状”作为执业的自我激励警言,又或许以“金牙大状”自居,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似乎“金牙大状”这个名字很好。

我们认为,无论叫什么名字,最重要的是以实干创未来,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单案件,以经典战例打造品牌,才能实至名归,不徒有虚名。让所有律师同行一道努力奋斗,做名副其实的“金牙大状”,全力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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